【河北】“马路杀”当止步 ——对城市隐形杀手老年代步车的交通、治安管理建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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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传播通讯社河北讯(通讯员 赵予广)老年代步车(不上牌照的机动车)作为城市隐形杀手,在交通、治安管理中,是一个老大难问题。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,驾驶人员没有经过培训,也没有驾驶本,尤其此车不上牌照,发生交通肇事后更是问题百出;在检查老年代步车售卖情况时,零售点也没有相关台帐,管理十分混乱,给一些不法分子作案提供了可乘之机。
在三、四线城市,老年代步车拥有量极大,且无车牌,随处可见的闯红灯、乱掉头、乱停放、逆向行驶、占道行驶、超速行驶、随意横穿机动车道、违法载货载客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违章行为,给城市交通带来了极高的危险系数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,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,方可上路行驶。而“五脏俱全的”各类老年代步车有汽油版和电动版的,不属于机动车吗?没有车牌,却正常行驶,是不是游离在法律之外?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,车辆和乘客损伤都没有保障,由于车身没有号牌,肇事车辆也难以追查,受害人更无法得到有效赔偿。值得一提的是,80年代治安管理中,自行车曾打钢印防盗;现在的电动自行车也实施牌照管理,作为实实在在的机动车--老年代步车却标新立异,没有车牌号却能满街到处跑,尤其近日看到一款和丰田霸道尺寸相近的POWER老年代步车,怎么就能随便上路?无证无牌,这不是真正意义的“马路杀”吗?管理靠法不靠权,应按章办事。如果此车没有行业标准,质量不过关,就不应该出厂;如果此车监管没有依据,产品有问题,就不应该售卖;既然此车允许售卖,就应该按照车辆管理制度上路行驶。
老年代步车的售卖和行驶时间已久,有的县区曾因为影响出租车营运,单方面予以扣押和禁驶,结果乍一叫停,立即引起了信访群体事件,影响政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。因此,对于老年代步车的管理应该易疏不易堵,要从源头治理,要么禁产此类产品;要么出台相应管理办法,纳入交通管理行列。驾驶员通过考试持证驾驶,代步机动车(包括农用车、电三轮、观光车、电动巡逻车)必须办理牌照,车辆参照机动车管理规定。为方便管理,可以规定一个半年的过渡期。通过规范管理,让城市道路乱象得到整治,让违章行驶得到治理,从而有效提升城市交通、治安管理水平,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管理城市的安全感和满意度。(作者系:张家口市公安局 )
编审:张兆伟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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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本文由 中华传播 发表于 2025-09-0815:33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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